
录音及播放
Ck-31
7.
结束时,按开始 / 停止 (START/STOP) 按钮停
止录音。
• 要以节奏/自动伴奏的尾声型停止录音时,请按前奏/尾
声 (INTRO/ENDING) 按钮。
• 停止录音将使录音 (REC) 灯熄灭,而播放 (PLAY) 灯点亮。
• 要播放刚录音的音轨时,请再次按开始 / 停止 (START/
STOP) 按钮。
8.
录音或播放完毕后,按乐曲存储器
(RECORDER) 按钮使播放 (PLAY) 灯及录音
(REC) 灯熄灭。
如何在播放一个音轨的同时对另一个音轨进
行录音
1.
按乐曲存储器(RECORDER)按钮使播放(PLAY)
灯点亮。
2.
用T/否(NO) 按钮及S/是(YES)按钮显示乐曲
编号 (1 至 5)。
3.
按乐曲存储器 (RECORDER) 按钮使录音
(REC) 灯闪动。
• 这将使 1/ 左手 (1/L) 灯闪动。
4.
用音轨 / 声部 (TRACK/PART) 按钮选择要录音
的音轨。
• 确认录音音轨的灯闪动。
例如 :
要在播放音轨 1 的同时对音轨 2 进行录音时
5.
选择录音时要使用的音色及音效。
6.
按开始 / 停止 (START/STOP) 按钮或在键盘上
进行弹奏使从音轨 1 的播放及对音轨 2 的录
音同时开始。
• 此时,录音音轨的播放及另一个音轨的录音将同时开
始。
7.
结束时,再次按开始 / 停止 (START/STOP) 按
钮停止录音。
当音轨已含有录音资料时此指示符出现。
点亮:播放待机 闪动:录音待机
PX320_ck.book Page 31 Monday, October 29, 2007 10:3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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