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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指南
• 拍摄连拍影像时,快照的影像尺寸会自动更改为 “标准 -N”。
• 如果存储卡中的可用容量不足,将无法拍摄显示屏所显示的连拍影像数量。使用连
拍进行拍摄之前,请确认存储卡有足够剩余容量。
• 高速连拍时,第一幅影像的曝光和聚焦设定应用于后续影像。
• 使用连拍方式时,请保持相机静止不动,直到完成拍摄。
• 高速连拍时,闪光灯设定自动变换为 ? (禁止闪光)。
• 连拍时,变焦不可用。
• 使用高速连拍时,无法选择以下影像尺寸:“3:2”,“6:9”选择这些影像尺寸之一
时,如果进入高速连拍方式,将会使影像尺寸设定自动更改为 “16M”。
• 高速连拍时,无论存储卡的可用存储容量有多少,每次可拍摄的最多影像数量均受
到限制。
剩余存储卡容量少于特定连拍方式允许拍摄数量的影像大小时,影像数量将受到更
多限制,或者无法拍摄。
• 高速连拍方式无法使用三联自拍定时器。
• 预先记录连拍方式无法使用自拍定时器。
• 使用极智模式时,不支持连拍 (CS) 拍摄。
• 超解像变焦和多影像超解像变焦无法与高速连拍结合使用。
连拍注意事项
高速连拍 指定连拍的最多幅数 (最多连拍幅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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